申请专利费用减缓办法 : 一、申请专利缴费确有困难的,可以请求**局减缓申请费、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维持费、复审费以及**批准后三年内的年费。其它各项**费用均应按规定缴纳; 二、个人请求减缓的比例不**过75%,单位请求减缓的比例不**过50%; 三、请求减缓**费用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,个人应当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25%,单位应当同时缴纳规定费用的50%; 四、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可以一并请求减缓上述五种费用。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只能请求减缓除申请费外的尚未到期的费用,但该请求较迟应当在有关费用期限届满**个月之前提出; 五、个人请求减缓的,应当在费用减缓请求中填明本人的年收入情况,两人以上共同申请专利应当填明每个人的年收入情况,必要时**局可以要求提供年收入情况的证明。单位请求减缓的,除应当说明请求减缓的理由外,同时还需附具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,填写不符合规定或者未提供有关证明的,视为未提出请求; 六、费用减缓请求由**局审批。未被批准的,应当在接到**局的通知书之后,在**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数额缴纳费用; 以上操作有问题有可以找我们专业办理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