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、??????后各连续30页组成。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,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。除特定情况外,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,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。*十一条 申请软件着作权登记的,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:(一)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;(二)有着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,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;(三)经原软件着作权人许可,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,应当提交原着作权人的许可证明;(四)权利继承人、受让人或者承受人,提交权利继承、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。*十二条 申请软件着作权登记的,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:(一)源程序的前、后各连续的30页,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,但覆盖部分不得**过交存源程序的50%;(二)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,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;(三)目标程序的前、后各连续的30页,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。 若不清楚找代理公司,具体的可咨询厦门一庆顾问,或致电了解详情。我们用专业的心做专业的事。厦门一庆的顾问来免费帮您解答。